目前,西藏初步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服務體系。
自治區民政廳廳長單增卓扎說:“下一步,西藏將結合十八大精神,繼續深化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和社會福利體系建設,加大民政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一批地(市)、縣老年護理院等設施項目,切實提高西藏老年人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服務水平。”
社會福利機構日益改善
西藏社會福利設施達226所
目前,西藏城鄉低保、臨時救助、災害救助、醫療救助等日趨規范化,初步建立起了規范、全面、科學的社會救助體系。此外,西藏社會救助領域不斷拓展,以社會捐贈制度為基礎,臨時幫困和送溫暖活動為補充,社區服務相配套的社會互助體系,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制度已基本形成,并逐步深化與完善。
單增卓扎介紹,西藏社會福利機構日益改善,社會福利設施快速發展,西藏社會福利設施已達226所(城鎮社會福利院61所,農村敬老院165所),兒童福利機構達13所(含民辦),此外,還在6縣(區)建設了老年福利中心和自治區、林芝地區老年護理示范中心以及城關區老年公寓項目,完成了部分縣社會福利院建設任務,大大提高了城鎮孤寡老人、五保老人和孤殘兒童的集中供養水平。西藏各級各類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和農村敬老院的管理進一步規范,供養經費進一步落實,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孤寡老人、五保老人和孤殘兒童的基本生活權益得到了依法維護,老年福利服務逐步向普惠型方向發展;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穩妥推進。
統籌城鄉社區建設
全面提升城鄉社區服務功能
單增卓扎說,由于西藏地理環境特殊,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因素較多,導致西藏目前的民政公共服務體系還不夠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和社會福利體系建設還需進一步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基礎設施薄弱,社區服務項目也比較單一,服務水平和質量不高,影響著群眾對社區的認同以及社區功能和自治組織作用的發揮。目前,西藏的農村低保覆蓋面還比較窄,農村低保應保盡保難度較大,農村五保供養集中供養率僅為17%,遠低于全國五保供養率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城鎮養老機構嚴重匱乏,沒有一家城鎮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專門提供長期照料服務的機構也十分匱乏,現有的社會福利設施難以應對西藏即將到來的人口老齡化的挑戰。
“下一步,我們將以之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突破口,著力提升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服務水平,加大民政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單增卓扎說,首先將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符合條件的貧困老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積極探索建立與農牧區醫療制度相配套的農牧區貧困老人醫療救助制度;做好老年人優待和健康補貼發放工作。其次要進一步加大社會福利院、老年護理院、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公寓等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力度,新建一批地(市)、縣老年護理院和老年福利中心,為適齡老年人提供良好的養老服務。三是要加強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和設施建設。“十二五”期間,在西藏建設250所農村敬老院,為五保對象提供設施齊全、功能完善的集中供養場所,更好地實現農牧區五保供養機構的規范化管理。四是要統籌城鄉社區建設,積極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在“十二五”期間建設329個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大力發展社區服務,鼓勵和引導文化、教育、衛生、科技、勞動、法律等服務進社區,完善多功能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城鄉社區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