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拉薩4月10日訊(記者 黃志武)“十二五”期間,西藏金融機構通過穩步推進金融改革發展,認真落實特殊優惠金融政策,不斷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經濟力度,彰顯金融“撬動”地方經濟的作用,為西藏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人行拉薩中支切實加強“窗口指導”,積極引導轄區金融機構認真落實穩健貨幣政策和西藏特殊優惠金融政策,優化信貸結構,改善金融服務,突出支持重點,金融運行呈現“一高、一快、一優”特點。截至2015年末,全區社會融資規模793.89億元,較2010年末增加674.89億元,增長5.67倍,創歷史同期最高水平。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含小貸公司)余額2130.87億元,較2010年末增加1829.05億元,增長6.06倍,年均增長30.9%,信貸增速高居全國首位。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777.62億元,較2010年末增加672.94億元,增長7.43倍;涉農貸款余額413.04億元,較2010年末增加356.85億元,增長7.35倍;扶貧貼息貸款余額293.08億元,較2010年末增加273.44億元,增長14.92倍。
——直接融資能力不斷增強。截至2015年末,西藏法人證券機構增至2家,全國性證券公司省級分公司2家、營業部14家、期貨分支機構1家、公募基金管理機構1家,省級以下分支機構14家。 同信證券總資產為118.28億元,比2010年末增加81.1億元,增長2.18倍;上市公司增至12家,其中11家A股上市公司和1家H股上市公司,A股上市公司總市值為1407.61億元,流通市值1174.22億元,總股本79.77億股,較2010年末增長1.36倍。
——保險的社會“穩定器”作用日益突出。西藏保險市場體系日趨完善。截至2015年末,西藏共有各級保險機構56家,其中省級分公司7家,較“十一五”末增加3家。西藏保險業充分發揮社會穩定器、經濟助推器作用,不斷擴大保險覆蓋范圍,逐步建立符合西藏實際的涵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農牧民的大病補充醫療保險體系,建立覆蓋所有西藏戶籍人員、援藏干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體系和涵蓋全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體系。保險保費收入17.36億元,較2010年末增加12.3億元,增長2.43倍;保險賠付支出8.05億元,較2010年末增加5.83億元,增長2.63倍;保險業總資產達10.49億元,較2010年增加6.93億元,是“十一五”末的5.14倍。
“十三五”時期是西藏打好扶貧攻堅戰、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加強生態功能區建設、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重要階段,是保持持續穩定和全面穩定、走向長治久安的關鍵階段。
2016年,我區金融將大力實施金融“撬動”戰略,充分發揮銀行信貸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中的融資主渠道作用,保持貸款規模與西藏地區生產總值協調增長。支持西藏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做大做強金融產業。繼續鞏固和發展金融業作為西藏支柱產業的良好發展勢頭,發揮好金融業在西藏的比較優勢,充分利用中央賦予西藏的政策優勢,推動金融供給側改革,深化間接融資,擴大直接融資。打好金融扶貧攻堅戰,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我區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突破口,加強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實現金融扶貧與政府扶貧的有機結合,提高扶貧工作成效。加大資本市場服務力度,推進西藏企業通過多層次股權市場發展壯大,建立“綠色通道”,做到“即報即審、即審即發”;促進西藏企業再融資和并購重組,全面落實西藏企業到新三板掛牌的優惠政策,推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西藏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大力提升保險業保障水平,大力開拓財產保險市場,提高農業保險、工程險、責任險等非車險業務在市場中的比重。